福州市园林局监管责任事项清单
时间:2017-11-10 17:27

序号

监管事项

检查依据

本部门及具体责任事项

相关部门及具体责任事项

检查方式

检查对象

备注

1

“两权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我市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榕政办〔2009〕88号)
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我市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意见》(榕政办﹝2013﹞142号)

       

2

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

1.《野生动物保护法》
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发布)
3.《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9号)
4.《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 2011年国务院修订)
5.《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3年福建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7年、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修改)
6.《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农业局(中共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榕委办﹝2015﹞12号)

       
               

单位名称:福州市园林局         

 

 

 

来源: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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