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乌龙江公园管理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7-2029年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征集意见,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现就采购需求方案征集意见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2027-2029年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DZB(XQ)2026015
项目预算:475.5万元(人民币)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2027-2029年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承担福州市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硬地总面积103043平方米,包含硬地、绿地、沙滩、沿江驳岸、抛石地、园林建筑、办公区域及周边、湿地公园主入口广场、停车场,公厕6座。管理区域(含公厕)如有调整按相应的费用进行核算。详见《2027-2029年乌龙江公园淮安大桥至湾边大桥段(不含沙滩公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方案》。
二、参加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采购需求方案所述内容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委托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
注:
(1)采购需求方案意见书涉及资格条件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单位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
(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
三、参加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纸质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采购需求方案意见书资料具体要求
(1)采购需求方案意见及建议;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具体的联系方式;
(4)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参加本征集意见活动(提交采购需求方案意见书截止时间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声明函;(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8)提供提交采购需求方案意见书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2、采购需求方案意见书格式及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严格对照《采购需求方案意见书》的格式及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纸质文件3份及U盘1份(存储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可编辑的WORD版本以及盖章扫描PDF版),纸质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逐页盖章及骑缝章)。
(2)纸质文件须统一用A4纸打印,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与U盘一并密封提交,密封袋封面须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
1、意见书提交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B幢401单元)。
3、递交形式:①现场方式:到公告中列明的递交地点现场递交并填写《意见书递交登记表》。②快递方式:将《接收登记表》编辑完整加盖公章,与采购需求意见书一同密封并选用邮政EMS或顺丰邮寄,同时将《接收登记表》扫描发送至我司的电子信箱(hdzb2018@126.com)。如供应商采用其他快递和到付件快递递交纸质文件,导致纸质文件无法送到或被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17: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采用邮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人员邮件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备注:本公告有涉及开标时间的为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2、本次征集意见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意见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相关资料将作为采购人采购时参考参数材料使用,非用于本项目采购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人有权修改和使用,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均不退还,供应商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意见即视为认同本条款。
3、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资料的供应商,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质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征集意见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征集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2、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s://fzgzjy.com);
3、福州市园林中心网站(https://ylj.fuzhou.gov.cn/)。
七、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福州市乌龙江公园管理处
征集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西三环路421号
征集单位联系方式:郑工/0591-87602696
征集代理机构: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B幢4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奇斌、程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59132065
福州市乌龙江公园管理处
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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