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江公园南园樱花园提升改造项目实施“阳光作业”的公告
时间:2026-06-12 17:06

 

为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我处“阳光作业”精神以及福州市园林中心“阳光作业”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闽江公园南园樱花园提升改造项目的施工,现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闽江公园南园樱花园提升改造项目

1.2项目地点:闽江公园南园

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建设规模:约49.3万元

1.5工程内容:为打造整体景观,需在樱花园进行土地平整、木栈道平台搭建、园路铺设、彩色沥青浇筑、花池建设、花镜打造等提升改造。

1.6工期要求:预计工期60天,具体进场施工时间由发包人确定后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时间进场施工。

1.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GB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合格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结算方式:施工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311-2017)、《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及福建省实施细则和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编制,最终结算金额报送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以审核结果为准;工程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审核价的97%,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金额。

1.9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予进行抽取,重新安排阳光作业。

1.10履约担保金额:无;

1.11项目实施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等要求。 

1.12预付款:无。 

1.13进度款:无。 

2.施工项目实施方式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等要求。

3. 预选施工单位阳光运作抽取方式

3.1参加抽取的要求及条件

3.1.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过年检的合格有

效的市政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证书或具有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3企业法人和配备本工程的施工项目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1.4报名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2.1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市政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3.2.3抽签时需提交a、本单位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b、资质证书复印件;c、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d、介绍信原件;e、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本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到场参加抽取的);f、本人身份证复印件;g、项目经理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袋密封提交。

3.3随机抽取

3.3.1报名、资格审查和随机抽取的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6月18日17:00,传真无效。

开标时间:2026年 6月22日上午9:30

地点: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3.3.2抽取前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预选施工单位方可参加随机抽取,资格审查结束后,开始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3.3.3符合抽取条件入围的预选施工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3.3.4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三家预选施工单位;其中,第一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三预选施工单位、第二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二预选施工单位、第三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一预选施工单位。若第一预选施工单位放弃,则由第二预选施工单位递补,依次顺延。

3.4随机抽取完毕并经福州市闽江公园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当场确定闽江公园南园樱花园提升改造项目预选施工单位,经公示期无疑义后签订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进行核查。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竞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2)投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3)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3.6签订合同时间:确定的预选施工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天内。  

4.公告与公示

4.1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4.1.1公告时间:2026年6月12日- 2026年6月18日

4.1.2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591-83856220   

4.2公示地点与公示期

4.2.1公示地点:福州市园林中心网站、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政务公开栏。

4.2.2中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 2026年6月26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向福州市园林中心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591-87522234

4.3本次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工作,具体由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阳光作业小组牵头组织实施。

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

2026年6月12日

来源:福州市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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