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ZDYR[GK]2025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晋安河公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6 10:00:00,更正为:2025-05-2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5-16 10:00:00,更正为:2025-05-23 10:00:00。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商务评分中: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2综合实力 |
3.0000 |
1.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具有政府部门颁发中级(含)以上清洁管理员培训证书的数量进行评分:每提供1本中级(含)以上清洁管理员培训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
更改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2综合实力 |
3.0000 |
1.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具有政府部门(或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中级(含)以上清洁管理员(师)培训证书的数量进行评分:每提供1本中级(含)以上清洁管理员(师)培训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2,(2)其他中 “2、供应商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供应商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需对该项要求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的规定提供专项承诺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福新支路22-7号
联系人: 陈巧珍
联系电话: 0591-87334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联系电话: 0591-87586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春丽、王艳、陈凯文
电话: 0591-87586139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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