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园林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07〕80号),市园林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并负责检查落实。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审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参与审查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立项与规划;参与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分布的审核认定。
(四)负责对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办理绿地占用或临时占用审批手续。
(五)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的行业管理;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和养护的规程规范、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六)负责制定园林绿化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组织专业岗位人才的培训;负责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考核和职称评定;组织对园林绿化业务的技术指导,开展园林绿化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
(七)负责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办法;组织园林绿化科技重点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和动物的繁殖研究;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检查和园林绿化成果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病虫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并提供咨询、信息等服务。
(八)负责组织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调查评估;组织申报风景名胜区;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区、县(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参与审批或审核区、县(市)园林绿化规划和建成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调整。
(十)负责本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城市园林绿化与市有关方面的关系,组织市、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园林部门包括8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州市园林局 |
52 |
45 |
|
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81 |
60 |
福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
财政全额拨款 |
15 |
15 |
福州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财政全额拨款 |
35 |
30 |
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97 |
62 |
福州市白马河公园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48 |
35 |
福州市园林科学研究院 |
财政全额拨款 |
25 |
19 |
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70 |
58 |
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17 |
16 |
福州市光明港公园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20 |
18 |
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19 |
19 |
福州市茶亭公园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31 |
14 |
福州市于山风景区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34 |
21 |
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
财政全额拨款 |
101 |
63 |
福州市动物园管理处 |
财政差额拨款 |
83 |
59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规划,进一步突出特色强化引领
更加重视生态、绿地系统的整体布局与规划,根据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快完成《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完善《花化规划》和《数字园林》的编制工作,推进绿线划定和保护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完善和实施《榕荫规划》,推进渠化岛(安全岛)、街旁绿地、互通绿地植榕及榕荫停车场建设等绿化项目;加快建设榕树主题公园,引进培育适宜福州市气候、以桑科榕属植物为主的榕树品种,打造集生态、景观、休闲、教育功能为一体的主题公园,不断擦亮福州的榕城名片,让榕树文化、榕树精神在福州大放光彩。
二、抓建设,不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项目
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围绕宜居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三环路绿化建设,形成绿量充足、色彩丰富、季相明显的连续性环城生态绿色廊道;继续提升二环路园林绿化景观,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打造清新、自然、主题鲜明的林荫景观大道;加快推进浦上大道、金山大道、化工路等一批城市主干道的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完善城市绿色骨架;加快推进金山公园、南公园、江心公园、温泉公园改造提升工作;续建沙滩公园、花海公园,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同时,在城市道路绿带的基础上,依托福州良好的山水骨架,进一步梳理提升绿化景观,挖掘潜力,建设更多、更有特点的城市休闲健身绿道。
三、抓管理,不断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
在推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社会化作业”的基础上,推进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考评系统的建设与应用,达到养管数据化、流程标准化、资源整合化,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力争取得社会化养护的最大效益;以《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依法建绿、护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围绕工作实际,建立涵盖建设理念、应用技术、推广政策等主要方面的科研创新体系,形成成果转化机制;发挥局系统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动作用,做好插花、盆景、金鱼等福州市园林传统优势专业的传承,不断推动园林绿化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抓改革,进一步发挥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作用
构建明确清晰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各区县园林部门的行业指导和各基层单位的管理;健全行业规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园林绿化企业行业行为的监管;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理顺工作环节,提升工作效率。重点解决好施工企业反映集中的工程款结算等重要问题,优化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软环境。探索增强街道、小区、单位等养护主体养护能力的机制,激励其履行养护职责,切实将市民身边的绿化管理起来、保护起来。
五、抓作风,突出强化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保障
把马上就办、“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作为有效载体,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园林机关作风。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追责力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在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发现人才,注重对领导干部、专技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优化用人机制、盘活人才资源,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认真落实群众的诉求和媒体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我市园林绿化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市园林局收入预算为60673.54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47.4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226.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673.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9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5.63万元,公用支出719.88万元,项目支出53765.4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8447.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57375.44万元,主要用于市园林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支出、日常办公支出、建设性项目支出、市管绿地、公园日常养护维护。
(三)住房保障支出814.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58.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76万元,公务接待费7.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5.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4.76万元。主要用于对先进国家与地区现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的学习、考察。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7.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园林局来榕交流考察组、园林专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45.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2.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为4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较2015年有所降低,是在三公控制数范围内,根据八项规定的要求安排的预算。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专项支出预算表
8.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征收预计表
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征收预计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