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全力服务“攻坚2017”行动,确保金砖会晤、十九大等重要活动顺利进行,坚决防止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局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福州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部门依法监管”的消防工作原则,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维护园林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排查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2)排查整治各单位办公楼、食堂、宿舍、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等情况。
(3)排查整治木结构古建筑群的消防设施、警示标志的设置。
(4)电房配备防护工具和定时保养措施工作。
(5)排查整治电器设备、夜景灯光、大型喷水设施等公用设施线路老化、漏电保护和超负荷使用情况。
(6)排查整治油料、液化气、天然气、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存放、使用等按规定落实管理工作。
(7)森林防火安全、防火道、路旁两侧的枯枝落叶、干草等的清理等情况排查工作。
(8)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消防情况排查工作。
(9)在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景区、公园绿地主要出入口张贴、悬挂消防安全提示。
(10)单位设置1面消防栏,每季度更新消防宣传内容,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三、工作安排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31日前)。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并在本单位内对此次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将任务层层落实到每个处室、每位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第二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自查自纠工作,对管理范围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倒排时间表,集中攻坚,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三)第三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要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对排查阶段未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未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点,开展集中整治整改。
(四)第四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要以严防死守、定死看牢为主线,全力以赴为厦门金砖会晤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和“回头看”检查频率,抓好消防安全防范和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对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五)第五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厦门金砖会晤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有力措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二)强化检查督促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经常性、阶段性的检查和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局机关将不定期组织各职能处室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与指导。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纳入打到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中,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强化协同合作。各单位要加强与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消防机构的密切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联动和应急演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局系统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