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我局系统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工作,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时能够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福州市园林局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杨 晓
副总指挥:陈锵艳、陈志光、林 晶、林德昌、谢祥财、
孙 方、黄 锋
指挥部成员单位: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财处、绿化处、公园风景区处、基建处、监察室、行政审批处及局属基层各单位。
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东部办公区7号楼10楼中会议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陈锵艳(兼)
成员:肖兆群(兼)、陈开得(兼)、柯 农(兼)、程键夫(兼)、林书爱(兼)、肖秀雅(兼)、杨其彬(兼)、林剑新(兼)。
指挥部成员岗位变动由新任相应岗位直接递补,有特殊情况不在岗时,由所在处室或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二)指挥部职责
1.统一协调指挥我局系统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福州市园林局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应急预案》;
2.在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基层各单位参加的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安排部署我局系统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应急措施;
4.适时下达抗灾抢险各项命令,组织局系统有关单位实施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组织动员全局系统参与防台防汛防内涝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
(三)局防灾办职责
1.及时接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内涝等情况信息和局指挥部的各项指令,了解掌握全局系统抗灾抢险工作的情况;
2.提出局系统防台防汛防内涝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局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及时传达、执行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局指挥部的指令,完成局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灾救灾措施的落实;
3.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拨和管理;
4.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四)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1.指挥部总指挥
负责全局系统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工作,副总指挥按照工作分工配合总指挥具体组织协调分管范围内的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
2.局办公室
(1)负责安排局机关领导带班、人员值班以及抢险车辆、物资准备等;
(2)负责抗灾抢险工作各种指令、信息的收集、反馈和上传下达;
(3)负责做好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工作,把握全局系统防抗灾害的舆论宣传导向;
(4)做好局指挥部抗灾抢险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完成局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局计财处
负责及时收集、核实、上报、落实全局系统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抢险工作和恢复重建所需经费。
4.局人事教育处
根据局指挥部抗灾抢险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作用,及时动员组织党员、团员积极投身到抗灾抢险第一线;及时表彰防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5.局养护办(局绿化处配合)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绿化口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日常防抗工作的计划、演练、落实;
(2)启动绿化口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应急预案;
(3)灾害发生前期间的树木修剪,易倒伏树木、易坍塌墙体、易滑坡山体、温室(棚)、建筑物等的警示、加固或拆除;
(4)绿化施工现场的加固或拆除;
(5)组建专业抗灾抢险队伍、车辆、物资等的准备工作;
(6)及时组织灾后的清理、恢复、重建工作;
(7)抗灾抢险的其它工作等;
(8)完成局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6.局公园风景区处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局属各公园风景区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日常防抗工作的计划、演练、落实;
(2)启动公园口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应急预案;
(3)清理加固枯死树、易倒伏树木、易坍塌墙体、易滑坡山体、温室(棚)、建筑物、临江临河驳岸、护栏等的工作;
(4)组建专业抗灾抢险队伍、车辆、物资等的准备工作;
(5)落实沿江沿河公园的防洪安全工作,适时降低西湖、左海水位,提高蓄洪能力;
(6)及时组织灾后清理、恢复、重建等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
(7)完成局指挥部交办以及其他本职范围内的事项。
7.局绿化处、基建处、公园风景区处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局系统做好在建工程的抗灾抢险工作。
8.局监察室
负责对全局系统日常防抗准备、灾害发生时、灾害发生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工作失职等行为、人员进行核实、查处。
9.局行政审批处
(1)负责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全局系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协助局指挥部做好抢险救灾的指挥和调度工作;
(3)对抗灾抢险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0.局属各基层单位
局属各基层单位要相应成立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工作应急预案。各基层单位管辖内的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预警等级与防抗工作
(一)当出现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全局系统进入抗灾抢险准备阶段
局分管领导和各职能处室要对各基层单位防台防汛防内涝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指导。
各基层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防汛防内涝各项准备工作,为抗大灾做好准备;
2.安排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值班,随时搜集、接受各种有关指令、信息并向单位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单位领导和值班电话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3.加强巡查,对枯死树、危树、易倒伏树木、易坍塌墙体、易滑坡山体、温室(棚)、建筑物、临江临河驳岸、河岸、护栏、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4.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5.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6.公园水面船只收拢、锚固,防止走锚、搁浅和碰撞;
7.组建抢险救灾队伍,检查、准备抗灾抢险物资;
8.检修湖面、鱼塘闸门等排水系统,随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指令开闸放水;
9.采取滚动广播、布设警示告示标识和阻拦设施、派出人员劝导等措施,清空无关人员和游客,随时准备关闭公园风景区;
10.在建工地要加固或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并切断施工电源;
11.动物园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固笼舍、预备麻醉动物的人员和设施,防止因自然灾害造成笼舍损坏导致的猛兽等动物外逃情况发生;
12、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13、随时向指挥部报告各项准备情况。
(二)当出现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闽江洪水达到警戒水位时
各单位要进入戒备状态,各级领导干部迅速到达各自的岗位,以各自单位为主,做好防台防汛防内涝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各基层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抢险救灾队伍、物资到位待命;
2.按照局指挥部指令关闭公园风景区,开启水闸放水;
3.公园风景区内经营服务网点、饮食场所、游乐娱乐场所停止营业,切断供电电源;
4、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高空和空旷地方等的户外危险作业、,及时转移危房中.人员、工地施工人员撤离;
5.在可能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的地段设置警示标识和警戒线,防止人员靠近;
6.随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7.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三)当出现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闽江洪水超过警戒水位1米时
1.局指挥部召集局指挥部人员开会,传达上级有关台风、暴雨、洪水情况,安排部署全局系统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
2.局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领导分赴各单位检查、巡视和现场指导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
3.各单位应将最新情况迅速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及时汇总并向局指挥部报告,局指挥部视情将有关情况向市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4.闽江公园、花海公园禁止游客到江边游玩。
(四)当台风、暴雨进入红色预警信号和闽江洪水达到危险水位时
1.动员局系统全体人员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和积极投入到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工作中,确保人员和设施、物资的安全;
2.各基层单位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局指挥部各自集中现场办公,并发挥各自独立指挥的作用;
3.抢险队伍按照指定地点,集中待命,必要时联系共建部队,争取提供必要的援助支持;
4.各单位要加强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汇报,并及时组织抢险;
5.做好人员和物资的转移工作;
6.各单位应及时抓好灾后恢复生产以及受灾区域的防疫工作等。
三、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
(一)准备阶段
1.局应急抢险队伍
局应急抢险队伍分成突击队和预备队,受局指挥部指挥。
(1)应急抢险突击队:由市绿化工程处150人组成,分4个队12个组;花木公司、园建公司根据养护任务组建相应班组。
(2)应急抢险预备队:由西湖公园、白马河公园、光明港公园、晋安河公园、于山风景区、琴亭湖公园各抽调10人组成6个应急抢险预备队,准备好抗灾抢险车辆、物资、器材,在各自单位待命,随时支援处理路面倒伏受损的树木等。
2.物资准备
(1)物资准备: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储存足够的麻绳、草绳、护树架、土方(落实取土点)等处理倒伏受损树木的材料;
(2)后勤保障:备用一定数量的雨具、毛巾、干粮、饮用水、驱寒物品、药物等;
(3)准备各种车辆、工具、通讯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
3.各方协调
(1)局指挥部指派一名科级干部进驻市电业局,专门协调处理树木与电线的问题;
(2)各区园林局根据局指挥部的要求,派一位工作人员到指挥部,协调处理管辖范围内的树木处理问题;
(3)事先选好清运树枝垃圾的堆放点;
(4)所有机械设备和工具都必须由具有相关操作证件或熟练人员操作;
(5)所有机动车辆提前检修,确保处于良好状态,加满油,做到有备无患;
(6)动物园的兽舍要进行加固并做好防内涝和预防山体滑坡工作;
(7)西湖公园根据湖面水位情况及时进行开闸排放;
(8)闽江公园管理处应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取得联系,并随时掌握水口电站泄洪和闽江汛情,采取积极防御措施。
(二)预防阶段
在防台防汛防内涝期间,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抢险并重”的原则。具体的预防工作分两部分。
1.日常预防
即把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贯穿于全年的日常养护工作,从树木的修剪、扶正、打桩、绑扎、加固及加土等预防工作做起,有意识地提高树木的抗台风能力。
2.重点预防
进入台风季节后,对管辖区域内的树木加强巡视,重点修剪、加固碰触高压线、遮挡交通指示设施的枝条、易倒伏的树木、危树进行加固,枯死树进行清理。
(三)抢险阶段
在防台防汛防内涝抢险工作中,始终坚持“先排障,后处理;先主后次,先外后内”的原则,同时,在接到台风警报时,根据预案要求逐级安排队伍进入抢险岗位。
根据险情轻重,可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
1.对公园景区,根据灾情和上级机关的要求,适时关闭公园、风景名胜区;
2.对倒伏树木存在隐患的、出现山体滑坡等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警戒线,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3.对倒伏、严重倾斜、断枝以及受损树木,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开展抢险,做到“两排四保”(即“排险情、排障碍,保重要机关、保通行、保供电、保民宅”,遇到涉及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及时和有关方面联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四、几点要求
1.领导重视。各级领导必须把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制订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在台风(暴雨)来临时,各级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全程指挥本单位的防台防汛防内涝工作;
2.加强维护。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做好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机械及辅助设施等要加强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3.及时上报。各单位要根据局指挥部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灾后要对本单位再次进行安全检查,并在灾情解除后尽快将受灾损失情况具体数字及相关材料如实报送局办公室、计财处、安全法规处和相关业务部门,由局汇总上报市有关部门。
附件:台风、暴雨预警信号表
附件1
台风、暴雨预警信号表
一、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2.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准备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二、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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