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林中心,基层有关单位、中心有关处室: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府办〔2020〕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20〕26号)要求,推进全市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制定了《福州市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园林绿化)》(详见附件),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落实:
一、完善基层公开目录
对照《福州市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园林绿化)》,围绕园林绿化管理方面落实市政服务领域工作,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区级市政服务领域公开标准目录。
二、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四、优化基层工作流程
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确保公开更高效。
附件:福州市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园林绿化)
福 州 市 园 林 中 心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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