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园林局拟推行“双随机”抽查的监督事项(草案)
时间:2016-09-19 10:26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责任处室 双随机建议 监督对象 监督内容 系统开发及工作机制
(该内容用作系统开发,请认真填写)
1 对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批后监督检查 1、《关于委托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268号)第四条
2、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2015年4月30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5年5月28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二十一条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审批处 1、福州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
2、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批机构
1、对企业取得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和三级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2、上级部门加强对下级部门资质监督检查
一.督查人员库组成:福州市园林局牵头,由福州市园林局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形成资质审批督查人员专家库;
二.督查对象库组成:
1、企业。在全市园林绿化企业中随机抽取3-5家;
2、资质审批部门。由各县、市主管部门提供资质许可项目清单,随机抽取5-10个项目;
三.检查频次:
1、企业。每年一次;
2、资质审批部门。每半年一次。
四.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发文公布检查结果,撤回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企业资质,通报批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及单位。
2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条 基建处 福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确保绿化工程施工质量 1、检查人员库:福州市园林局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并邀请部分企业专家形成园林施工检查专家库。
2、检查对象库:福州市园林绿化项目库中相关施工企业。
3、检查频次:综合检查每年1-2次
专项检查每年1-4次;每次从项目库中随机抽取3-5个项目的施工企业。
4、检查结果运用:对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与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结合。
 
 
 
来源: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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