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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林主管部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我中心审查,核准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延续,资质证书编号:A235032674,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29年12月8日。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
福州市园林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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