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二组自2023年3月2日起对福州市园林中心党委进行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本次巡察的主要对象是福州市园林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巡察的主要内容是重点监督检查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市园林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91-87500851,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106号邮政信箱,同时在福州市园林中心机关(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10层)设置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4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园林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福州市园林中心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583067,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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