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吴佳颖、吴月娇、李钧娴等3位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福州市园林中心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义,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591-83321248(福州市驻市司法局纪检组)
0591-87528044(福州市园林中心监察室)
0591-87600264(福州市园林中心人事教育处)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序号 |
单位及代码 |
职位及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福州市园林中心(01033) |
办公室一级科员(01) |
吴佳颖 |
女 |
110103301299286 |
福建师范大学 |
|
福清市三山中心小学 |
|||||||
1 |
福州市园林中心(01033) |
公园处一级科员(02) |
吴月娇 |
女 |
210103302094858 |
福建医科大学 |
|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兰友社区 |
|||||||
2 |
福州市园林中心(01033) |
审批服务处一级科员(03) |
李钧娴 |
女 |
110103303293722 |
中国政法大学 |
|
福州市金融服务中心 |
福州市园林中心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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