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请报告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西湖公园管理处已基本具备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条件,同意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名称为“西湖公园菊艺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西湖公园管理处要严格按照《福州市园林局关于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方案》(榕园〔2015〕235号)要求,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要求,中心人教处将会同相关职能处室对工作室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核验收,通过后将进行授牌。
三、工作室成立后,三年为一个管理周期,每个周期给予3万元的补助经费,期满对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放下一周期的补助经费。
此复。
福 州 市 园 林 中 心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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