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榕委组棕[2008]32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对参照公务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年度考核,通过民主测评等程序,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下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予以公示(按笔画排序):
机关:王永强、叶晓佳、陈凡、何用福、肖秀雅、游立东、蔡毅
基层单位:王晶、林华、李宏、刘斌、刘滨、郑其新、胡少森、黄自强、潘子深、陈晞文
借用人员:黄巍峰
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20日。公示期间,欢迎干部职工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局监察室、人事教育处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7528044、8727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