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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鼓山风景区管理处: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闽委组通知[2009]81号)和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2011年11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的工作人员刘久元、潘晓玲、卢刚等3位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符合转正条件。经研究同意,批准刘久元、潘晓玲、卢刚等3位同志转正定级为科员职务,时间从2012年12月算起。
特此通知。
福 州 市 园 林 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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