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开展的重要一年。福州市园林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在园林行业的开展实践,现将中心2019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实现行政审批便民、快速。开展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信息梳理工作,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缩减为5项,主动减少“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的4项申请材料,包括树木移植方案、古树名木移植专家论证意见、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设计变更方案和图纸、项目完工后恢复协议等材料,朝着简政放权、服务群众的目标更近了一步。
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中心积极推行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从2014年开始,全市道路绿化养护、道路花化、古树巡查、病虫害防治等全面实行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园绿地不断实现社会化服务,截至目前17个市管公园已全部实行社会化作业,主要有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安保、各类展览、设施维护等项目陆续实行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党领导法治工作、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全面协调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依法治市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把法律法规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自觉在法治轨道上作决策、办事情。全面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提高党员法制素养。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内法规的落实,完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及时清理工作机制。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团队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规范中心各处室的法律专业能力,壮大公职律师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加大党内、行业法规宣讲解读力度。
不断完善政府规章制定机制。健全行业法规,参与政府立法。论证工作,本年度根据市人大、市城管委立法计划安排完成《福州市西湖公园保护规定》立法调研工作。及时梳理本部门内部法规条例应用案例,积极参与行业相关条例的调研,制定2020年度本部门立法计划,计划修订完善《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确保立法、执法工作跟上当前社会发展的步伐。同时,继续与法律顾问专家团队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联合开展法律培训规范提高中心各处室的法律专业能力,壮大公职律师队伍。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备案审查机制健全。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与清理工作。充分排查审核本部门内部规范性文件,规范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与清理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榕委办〔2019〕8号)文件要求,分别对本部门内部的《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单位、庭院绿化有关标准的通知》(榕委〔1997〕1号)、《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式、花园式居住区、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榕委〔2000〕117号)文件及时召开党委会议报告清理意见。同时配合市城管委、市建设局对《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榕委〔1987〕6号)、《福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加强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规划(1996年-1998年)》的通知(榕委〔1996〕166号)、《关于贯彻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榕委〔1996〕60号)等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依法决策机制健全。积极贯彻落实《福州市园林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估机制》、《福州市园林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福州市园林局行政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经过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程序。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办理。根据《福州市园林局关于发布重大行政决策清单通知》要求,积极排查梳理,经统计今年无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宜。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行政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及时开展本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审查,积极发动行业内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扩大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严格落实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审查机制,积极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落实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服务质量。本年度行政服务中心园林审批,共受理各审批事项申请378件,办结370件,全部按时办结。批件办理过程完全按照市营商办的要求和我市行政审批服务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否定报备制等审批服务制度,审批事项实行全流程网办,窗口办事人员专业高效,本年度7人次获得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颁发的服务标兵嘉奖,窗口审批服务受到办事企业、群众的好评。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四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了三项制度工作。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园林中心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权责清单、行政收费和“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的依据、程序等,规范了事前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我中心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收费情况和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市园林中心参照福建省政府《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制定了行政许可执法文书标准,并利用福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将现场踏勘图片保存至每个案卷中。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使法制审核制度得到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认真解读并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全系统内部流程进行梳理,要求中心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心印发的《福州市园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确保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做到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公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配合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平台的对接工作。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把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自觉在法治轨道上作决策、办事情。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提高决策规范性,减少行政复议率,及时处理本部门内部行政复议案件,更新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系统,并做好案卷归档整理工作。
积极做好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诉讼应诉职责,及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问题,提高单位法人出庭应诉率,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紧抓普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利用行业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重点针对基层市民群众,积极组织系统基层各单位平安志愿者,深入推进 “法律六进”的开展,努力提升普法活动效果,提高法律普及率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大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中心机关平安志愿服务队先后与共建的琼河社区、南街街道等开展“绿进万家 绿满榕城”系列活动,结合“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全国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扫黑除恶等重要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平安志愿活动十余场。活动通过向社区居民及周边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宪法及与工作有关的园林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发放宣传小册子,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引导市民群众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园林系统各单位特色品牌,加强普法宣传的多功能属性。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报送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微视频,拍摄报送闽江公园、乌龙江公园、晋安河公园、儿童公园、金山公园等宪法微视频,实时记录法治文化宣传工作,打造精品法治文化宣传点。三是加强各类载体运用。完善公园广播、LED显示屏,各类宣传栏等普法宣传载体建设。加强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充分发挥公园LED显示屏、公益广告、道旗、微博、微信等普法宣传载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标语、内容进行不间断宣传,对提升市民游客法律意识产生影响和教育。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根据中心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重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的数量和质量,通过讲座、培训、考试、宣传活动等形式,充分调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的热情和积极性。积极组织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100%,普法平均成绩达97.57分。此外,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精心组织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利用日常会议对中心普法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的重点内容。要求干部职工关注“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阅读、学习法制办发布的各项普法内容,并通过单位公众号发布相关宪法宣传视频进行推广。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利用微信工作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时发送普法知识图片、视频、图文推送等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法治意识。
完善依法用人机制。一是坚持依法用人,完善规范人才提拔制度。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政策规定;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和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拘一格选人用才。二是重视建设具备法律素养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加强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做到“尊法守法用法”。通过党小组学习、领导上党课、“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观看组织党员参观“严纪律 守规矩 勇担当——全市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警示教育展”、观看《红色追缉》专题片,加强案例警示教育。
落实监督检查机制。一是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数字城管、12345市民投诉平台及人大、政协转办的提案等诉求、信访案件,做到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二是根据责任清单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一系列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
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坚持党领导法治工作、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进一步加强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能,逐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心审批服务处,继续牵头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全面协调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依法行政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积极党委中心组会议、通过局务会、中心办公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确保中心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能够常态、高效、有序的开展。
专此报告。
福 州 市 园 林 中 心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林剑新;联系电话:8629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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