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利于政府采购工作正常运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中心实际,现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
一、依法对现有入库的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综合跟踪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名录登记(机构座机电话和法人代表人)、从业管理、信用评价、监督检查及综合考评。
二、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应该依法设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
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努力化解质疑投诉风险,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工作之便向外透露应当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园林中心政府采购阳光作业小组、审计、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年底集中评价和与平时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考核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出入库。综合考评考核结果执行末位淘汰制(详见附件)。
六、经查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不正当问题或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即从本部门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中删除,并视情及产生的后果追究相应处罚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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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人员: | ||||
代理项目名称: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本次扣分 | |
1 | 招标方案不合理,属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的 | 8 | ||
2 | 招标公告内容不完整的 | 7 | ||
3 | 招标代理活动中各环节备案时,因代理专业人员不熟悉招标工作、流程等原因,需2次以上方能备案,或造成招标失败的 | 8 | ||
4 | 招标公告有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的 | 8 | ||
5 | 招标文件发出、答疑、澄清和修改未及时备案的 | 8 | ||
6 | 招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前后矛盾或歧义等 | 8 | ||
7 | 答疑会上依法依章释疑或未按要求组织招标答疑会的 | 7 | ||
8 | 定标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招投标书面报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的 | 7 | ||
9 |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接受报名资料的(工程业绩),或报名时接收有关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 | 8 | ||
10 | 未提前到场接收投标文件致使截标工作无法再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或未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书 | 8 | ||
11 | 保证金愈期未及时退还 | 7 | ||
12 | 未做好开标前准备,或未按时到场主持开标会,致使未能正常开标的,或组织开标会程序会场混乱,或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开标 | 8 | ||
13 | 评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向行政主管部门、交易中心反映的 | 8 | ||
14 | 泄露应保密的资料或向他人泄露潜在投标人情况的 | 一票否决 | ||
15 | 因代理失误致使招标失败或造成投标人员损失的,或评标失败的 | 一票否决 | ||
16 | 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误导专家行为 | 一票否决 | ||
17 | 其他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一票否决 | ||
综合得分: | ||||
备注:由业主单位和阳光作业小组负责考核。 | ||||
考核人/日期: | 考核部门审核(盖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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