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管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确保现金、票证的安全管理。
2、财务、总务、工会、食堂、服务部等留存现金、票证过夜,应放入保险柜,不得带回家,不准随身携带大量公款进入公共娱乐场所。保险柜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放在办公室抽屉里,保险柜号码用后要随手变动,以免失去密码保护作用。
3、财务部门要按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留存现金,不得超出,到银行提取或送存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坚持两人同行,提取工资奖金由单位派车护送。
4、有关部门使用的发票本,领料(提货)单据、图章等要妥善保管,用后应随手存好,不能放在桌面上,更不能随便交给他人。当天收入现金应在当天交给财务,不得自行留存过夜。
5、存放现金、票证的房间必须门锁坚固,窗户要加装铁条防护,严防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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