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房管理制度
时间:2010-11-23 01:56

  为了保证电房安全,避免发生事故,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房值班人员上、下班时,必须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班应有记录,并由交接班人员签名,接班人在接班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查阅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2)做好工具、安全工具等清点工作;

  3)与交接人一起巡视设备运行状况。

  (二)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定期检查,防止染尘,维护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信息紊乱影响工作,小故障要及时排除。

  (三)在操作时要注意安全,按操作规程接通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非电房人员除正常往来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入内,违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班人员负责。

  (五)本房材料设备及工具不得外借,特殊情况要经领导同意,办好借用手续,方可外借,但不得影响本职工作。

  (六)电房不得寄放自行车和其他私人东西,通道应保持通畅。

  (七)除电房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代班顶替。

来源: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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