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时间:2010-11-23 01:44

  一、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二、消防器材应设置稳固,型号名称必须朝外。

  三、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每月由保管人员对灭火机进行定期保养、消除机外壳卫生。

  四、义务消防队员对消除泵浦每月定期进行二次泵浦出水训练,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五、消防器材应由专人保管,定期保养,按消防器材规定日期更换药品,严禁器材超出使用期限。

来源: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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