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园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建设“绿城、花城、水城”的战略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突破重点、攻克难点,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省会中心城市。
2013年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出发点,根据省市推进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努力打造“绿城、花城、水城”,形成以点带线,以线连面的“点—线—面—环”结合的绿化系统,构建15分钟绿色生活圈,基本呈现“群山环抱、碧水交融、绿树成荫、花开四季”的效果。
一、加快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
坚持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结合、全面绿化与重点绿化并举,结合福州山水特色,全面提升城区绿化美化建设水平。
1、做好“绿”的文章
(1)重点绿化。做好闽江两岸绿化,二环景观环、三环生态景观环建设,逐步实施四条城区主要出入口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作,完成魁岐大桥互通、福泉互通等六个互通绿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洪塘绿地、化工路两侧、建新路两侧等十七块集中绿地建设。
(2)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完成屋顶绿化研究课题,并选择主干道两侧和有条件的建筑进行屋顶绿化的试点工作,并逐渐推广,最终对城市主要街路、具备条件的建筑进行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继续实施对城区所有桥梁包括过江大桥、过街天桥、立交桥、贝雷桥及建筑立面、阳台等的绿化花化。
(3)庭院绿化。拆墙透绿:对主次干道沿线具备开展拆墙透绿条件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建绿工作。单位绿化:加强单位、小区绿化规划和建设,提升建设规划水平,对绿化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工地挡墙绿化:加强建筑工地绿化,在有条件的工地逐步推行设置1米以上绿带,增加城市绿视率和绿量。
2、做好“山水”的文章
(1)借山显绿。实施山体保护规划,抓紧实施飞凤山、清凉山、城门山、铁头山、名人公园等山体公园的建设,改造提升山体绿化花化彩化效果;全力推进西湖公园一金牛山公园步行廊道、温泉公园—金鸡山公园步行廊道建设,将山体景观纳入城市景观风貌。
(2)借水透绿。扎实推进内河水系景观绿化建设,高水平建设光明港公园,打造滨水公园的标杆。在对白马河、晋安河、光明港等内河两侧公园改造提升的同时,继续对南江滨堤外、金山公园等其他内河周边绿地进行建设,打通闽江—白马河—西湖,闽江—光明港—晋安河—琴亭湖—森林公园两条景观休闲道,实现山水相连。
3、做好“花”的文章
认真拟定“花满榕城”规划和赏花规划,逐步实施道路、公园、河道、桥梁、小区、家庭等花化建设。
(1)道路花化。根据“花满榕城”规划和《花化彩化方案》以及道路功能选用花期不同的开花树种,增加主干道、重要节点、桥体立面等主要位置的花化彩化。
(2)公园花化。各公园景区在普遍花化的基础上,继续种植突出各自的特色花卉,并在品种和规模上有所突破,使各公园景区都有一、两种“当家花旦”,达到四季有花的效果。对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园和公共地块播种大面积成片一、二年生草本花卉与灌木,形成具有冲击力的花海景观。
(3)内河花化。结合城区内丰富的河网水系,对白马河、晋安河、光明港等两侧进行花化彩化。内河内种植具备自净能力的水生植物和开花植物,提升滨水绿道的花化景观。
二、扎实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水平
要积极提升创新理念,加强园林行业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加大园林科研投入,努力提高园林规划设计水平,加快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水平。
1、创新运作模式,提高园林绿化专业化水平
(1)建立健全市场化养管模式。在前几年实行绿化养护社会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园林绿化建管分离,完善社会化日常养管模式。
(2)培育高水平绿化施工企业。注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调整和充实现有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加强绿化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国有绿化施工企业的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打造素质过硬、技术过硬、能打硬仗的专业队伍,逐步提升我市的园林绿化景观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3)建立问责机制。实行日常巡查和考核通报制度,建立行业问责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园林绿化的管护、建设、经营、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4)推进数字园林系统建设。依托和利用数字福州的先进技术和理念,建立数字园林系统,将每一块绿地、每一条道路、每一颗古树名木都纳入系统,明确养护管理责任。同时利用数字园林绿化,加强对古树名木和绿化成果的保护,增设公园景区数字滚动屏、知识普及触摸屏等数字化配套设施,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与精细化。
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质量
(1)推动园林绿化标准化工作。继续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实际,制定园林绿化施工评比标准,编制地方或行业标准,逐步健全和规范园林绿化行业行为,推动我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今年拟参与编制《福建省园林工程监理规范》。
(2)强化行业指导和审查。安排力量加强统筹、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工作,科学制订市区园林绿化近中期建设计划,建立专家评审库,加强对专项方案的审查,制定企业施工管理标准,强化技术指导,提高园林绿化项目的水准。
(3)建立动态监管系统。通过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健全质量监控机制、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完善验收制度、加强绿化养护监管等举措,进一步保证我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参建方和养管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
(4)做好项目衔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长效管理网络,明确责任,注重“建管并举”,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绿化项目的交接和移交前的绿化养护工作。
3、抓好苗木基地建设,提升园林绿化保障能力
(1)抓好苗木基地建设。继续在闽清、连江、罗源等周边县区选择适宜地块建设苗圃,抓紧落实闽侯、永泰苗圃基地的征租工作,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地规划建好苗圃基地。
(2)提高苗木基地培育能力。加大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苗木和花卉,引进外地适宜福州生长的花卉品种,提升福州花卉品牌,培养专业的苗木技术人才,扩大培育品种和数量,提高苗木培育产业化水平,为我市绿化建设的苗木、花卉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3)形成苗木花卉产业链。建立集苗木种植、花卉市场、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展示中心,以推动我市苗木花卉产业链的市场化发展,提高我市在苗木花卉产业中的主导地位。
三、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切实提升党政机关行政建设水平
1、加强行政执行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大力倡导敢担当、敢负责的精神,提高办事效率,自觉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满意度。
2、做好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落实
根据市委《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政府《城建国土部门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做好事权下放、对接、协调等工作,重新梳理保留、整合的审批事项和23条重点道路基本建设情况,加强对各区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监督和指导,确保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工作的顺利实施。
3、抓好园林法规和安全维稳等工作
根据市人大的法规修订安排,完成好《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落实“六五”普法宣传工作,做好法制教育、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执法证换证等工作,指导福州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行政。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保证园林行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共同推进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
加大园林绿化资金投入,通过创新投资模式,利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园林绿化建设;通过市民体验活动、绿化监督员、志愿服务活动、绿地认养、绿荫行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性作用,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公开服务电话、电子信箱、网络对话、召开座谈会等,广泛征求群众对城市园林绿化和绿荫行动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2013年我们将继续发挥园林人团结拼搏,无私奉献、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不断加大福州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造提升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努力打造“绿城、花城、水城”,为把福州建设成为生态园林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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