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 “十一五” 工作总结
时间:2011-06-25 18:18

  “十一五”以来,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部署下,福州市园林局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以建设“城在山中、山在城中、碧水入廓、古城拥翠”的自然山水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为总体目标,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开创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新局面。

  2010年城市绿地率预计可达36.91%,绿化覆盖率预计可达4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15,超额完成“十一五”城市园林绿化预计的城市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的目标;此外,继2003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后,“十一五”期间,福州又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工作;上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既定目标已基本实现。

  (一)公园绿地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为立足点,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持续加大对园林绿化工作的投入力度,以“打基础、抓管理、创精品、上档次”为目标,采取规划扩绿。新建了新动物园、新茶亭公园、新儿童公园、国光园等城市公园及新店秀山河滨公园、台江滨江旅游休闲广场、马江渡广场、船政滨江廊道(一期)、南江滨泛船浦段公园、闽江南岸上下店段公园、五凤公园、夏雨苑、金港公园、劳动者公园等大小10多座滨河、社区公园绿地,改扩建了西湖公园、屏山公园、乌山公园、闽江公园、温泉公园、金山公园樱花园、对晋安河公园、白马河公园、仓前公园、高盖山公园、鼓山、于山等一批老公园景区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预计“十一五”期间,城市公园绿地新增面积810公顷,达到222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达11.15

  (二)道路绿地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完成了上、下店路,大学城校际道路,霞洲路,福峡路,螺城路、福湾路,乌山西路,江滨大道,南大门高速连接线,三环二期、南江滨道路、林浦路、华屏路等多条道路的绿化改造、建设工作,根据各条道路的不同特点,合理配置乔、灌、花、草的比例,形成了城市重要的绿化景观廊道与生态廊道。重视街旁绿地建设,结合城区道路沿线景观整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古树名木保护及河岸绿化等,对有碍观瞻的用地实施拆迁,新增了宝龙广场绿地、万象城前绿地、东街口、乌山西路,二环路、省体育中心、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广场、浦下河两岸绿地、菏泽园、梅峰园、计生公园、同寿园等20多处街旁绿地,为市民提供了更多的休憩场所。还在西、北二环、五一路、五四路、华林路、永安街、鼓屏路等道路沿线的小绿地、单位栏杆、驳岸、分车带、小花坛、行道树下可进行绿化的地点以及单位门前绿地进行改造提升;西、北二环6座高架桥桥下进行绿化,大大提升了该路段的景观效果;对西北二环路、福飞南路及五四北路的部分行道树树池和尤溪洲大桥北引桥下进行绿化,还在鼓屏路、五四路重要节点设置立体花球,并尝试应用立体花墙、立体绿化造型提升绿化效果。这些措施营造了错落多姿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让广大市民深切感受到福州变漂亮了,城市更宜居了。

  (三)其它绿地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鼓山、于山创AAAA级旅游景区顺利完成。围绕“恢复于山历史风貌,提升于山历史文化内涵,打造AAAA级旅游景区”的总体目标要求,主管部门对于山进行综合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认真抓好鼓山风景名胜区改造提升和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使得两个景区创AAAA的各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201029日,鼓山、于山景区同时获授“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称号。鼓山风景名胜区还被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联合命名为2006年至2008年“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

  (四)主要建设经验与存在问题分析

  1、主要建设经验

  1)领导重视。省市两级政府非常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对两级党委、政府所在地屏山、乌山进行改造,“还山于民”、“还绿于民”,使都市中心的“绿肺”为民所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亲临一线调研、检查园林绿化工作,对于如何加大城市立体绿化和花化、彩化、香化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福州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指出了方向。园林部门积极贯彻省、市的意见,在认真学习绿化先进城市的经验的基础上,取长补短,主要领导多次带领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勘察,制订出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使我市园林绿化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逐年加大城市园林绿化的投资建设力度,仅2010年,福州城区实施园林绿化项目40多项,是福州市历年来园林绿化投资最大、新增绿地面积最多、绿化成效最明显的一年。

  2)坚持规划先行。2003年福州市编制通过了《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10)》,以该规划为指导,福州市先后编制了《福州市山体保护规划》、《福州市花化规划》等专题规划,特别是对各公园的高起点规划,为城市园林绿化的整体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的工作方法。

  3)坚持规范管理。“十一五”期间,福州园林建设管理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条例等,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约等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各类绿地规划建设审批工作,同时不断加大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的督查整改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十二五”期间,应进一步通过园林、规划、建设、执法、林业等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进一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4)坚持园林科研投入。“十一五”期间,福州市加大对园林绿化科研的投入,加强科技攻关,解决生产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科研项目,先后进行了《福州荔枝宣传多样性评价及其利用》、《老樟树营养诊断与复壮技术研究》、《福建省古树名木评估鉴定技术研究》、《新优树木花卉引种》、《节水型开花地被选育及推广》、《耐荫彩叶地被引种》、《古树防腐固化研究》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并撰写论文;同时编制了《福州市大树移植规范》、《古树名木评估鉴定标准》。“十二五”期间,园林科研人员还将进一步组织进行多个项目的技术攻关,争取在下一步实际工作中加以推广、运用。

  5)坚持全民共建。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宣传园林绿化、强化单位、市民的绿化意识、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公众参与,调动市民的积极性,主动关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自觉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环境的维护和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建设、管理、监督的良性局面。仅2010年,就有十几家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绿地,包括南江滨休闲路绿地改造,乌山西东南角4000平方米的绿地建设、建设北、西二环6座高架桥桥下地面绿化、主要道路沿线树池花径的改造提升及部分立交桥下绿化。

  2、主要存在问题分析

  1)城市绿色廊道尚待完善。福州中心城区的绿地建设目前还是以公园与街旁绿地等块状绿地为主,而河网水系的滨江带状绿地的建设还比较落后。近年来,随着内河综合整治工程的推进,滨水绿地的建设也逐步得到重视和加强。目前,东西河、浦下河、白马河、光明港等老城区主要水系的滨河绿地建设工作已逐步开展,其它水系结合其综合整治工程也将进行滨水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城市“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构建将进一步完善。

  2)各行政区间的绿化状况差异大。由于受城市建设时序、自然山水资源公布等影响,各行政区间绿地建设状况差异较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水平不均衡。

  3)城市山水空间格局的保护任重道远。福州市山水资源虽然非常丰富,但山水城市的特色没有充分体现。滨河两岸建筑布局不尽合理,缺少河滨开敞空间与绿化;外围山体屏障缺少绿化通廊引入城市;城区内山体之间的景观通道被城市无序建设阻碍,城市轮廓缺乏韵律与秩序,使得福州城区的山、水、景观之间缺乏联系,不能充分展现福州滨江环山的城市风貌。

  4)城市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不足。福州市城市湿地资源较为丰富,城市建设过程中,对于城市湿地的保护与利用尚未深入开展,湿地资源的生态性与景观性作用发挥不足。

  5)苗木生产保障不足。一方面福州城市开发建设的飞速发展对城市绿化苗木有极大的需求,另一方面城市建设用地的不断铺开却逐渐蚕食了福州原有的优良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如建新镇、螺洲镇等),现多为小型私营苗圃,城市周边缺乏保障有力的大型综合苗木供应基地。应将现有的小型苗圃从“设计—生产—施工—养管—科研投入—再优化”的全过程进行提升,才能充分利用禳地区优越的植物资源和良好的地理、气候条件,保障城市的园林绿化工作需要,同时根据福州市域农业区划发展,规划建设大型综合苗木供应基地。

来源: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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