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二)
时间:2023-12-15 10:43

  一、消防安全

  1、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2、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3、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4、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6、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7、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

  8、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

  9、破旧老化的电器线路要及时修理更换;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0、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二、逃生自救常识

  1、自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

  2、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序的尽快撤离。

  3、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 救,也不要贪婪财务。

  4、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态匍匐前进,用湿毛巾 捂住嘴 鼻。

  5、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被关在电梯内。

  6、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就地打滚,将火 苗压住。

 

 

 

来源:福州市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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