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13-2500-2021-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园林中心
- 成文日期:2021-01-11
- 标 题: 福州市园林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榕园〔2021〕13号
- 发布日期:2021-01-11
- 有 效 性: 有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 由福州市园林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园林”门户网站(http://ylj.fuzhou.gov.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园林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10层,邮编:350007,电话:87529386,电子信箱:yljb12346@163.com)。
一、概述基本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园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按照精心打造“美丽福州”的部署要求,遵循“提品质、精管理、强服务”的原则,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借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绿进万家 绿满榕城”,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我中心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为全面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我中心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优化了政务服务流程,简化了操作程序,提高了为民服务办事效率。
(二)加强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内容,更新发布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等人事信息。二是稳妥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我中心部门预算、决算、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情况,稳妥完成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公开园林绿化相关信息。围绕公众关切的园林绿化建设、行政审批、各公园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信息等内容,我中心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扩大了公众的覆盖面。我中心开设了“福州园林”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多层次向社会公布卫生健康领域各类信息。
(三)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一是受理12345热线。积极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限时办结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答复群众关切的问题。今年来,我中心共办理回复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3435件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按照“窗口办理,集中服务”的原则,我中心注重提高政务窗口的办理服务水平,及时办理各项审批业务,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难题,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截至12月底,政务窗口接待法人办件量491件。三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20年我中心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0件,其中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15件,我中心认真按照市政府、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电话联系、领导约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争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四)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好本单位领域相关重大工作部署解读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认真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充分利用“福州园林”门户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工作要求,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行政许可类、人事信息类及工作信息类。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增1 |
49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4 |
增2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9799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受理申请0条,历年累计数量为16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中心没有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经办人员变动频繁,业务培训未能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浮于表面,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较单一,侧重点还是在服务类信息,文件类信息数量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会议、文件、培训等形式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到位、责任落实,提高全系统信息工作人员的公开工作水平;2.扩大公开范围。对照新条例认真梳理调整公开目录,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