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园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园林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园林中心 时间:2020-01-10 13:19

     本报告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 由福州市园林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园林”门户网站(http://ylj.fuzhou.gov.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园林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10层,邮编:350007,电话:87529386,电子信箱:yljb12346@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带领下,市园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抓建设、勇攻坚,紧紧围绕市民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力推进“绿进万家·绿满榕城”项目,持续推进串珠公园建设,以年度目标任务、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难点为重点,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大力拓展城区市民休闲空间,为市民打造畅享绿荫的园林生态新家园。我中心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及时公开,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好本单位领域相关重大工作部署解读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认真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充分利用“福州园林”门户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工作要求。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力度,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舆情导向,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健全与上级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并定期演练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按程序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后期资料收集工作。2019年我中心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9件,其中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8件,我中心认真按照市政府、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电话联系、领导约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争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利用展板、宣传单、视频等形式形象生动地解读专业政策,避免误解误读。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扩大传播范围。积极组织各类“四进”活动,结合日常园林宣传,为广大市民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配合做好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水环境综合治理、垃圾分类等各项信息。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行政服务中心要求不断完善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做好本系统通用目录录入、编制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县区事项配置、中介事项录入等;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在“福州园林”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审批信息。及时根据最新的政策法规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推行绿色审批通道和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提升审批速度,积极引导群众网上申报和“榕政通”服务相结合,使所有审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及工作细则,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已报送市司法局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为了拓展城区市民休闲空间,更好地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建设滨河串珠式公园、道路串珠式公园、社区串珠式公园等方式,建设市民家门口的公园绿地网络,打造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公共休闲空间系统,在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将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始终。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中心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中心网站同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在本中心网站及时公示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三)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本中心网站改版工作。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未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我中心已根据福建省住建厅通用目录梳理了福州市市、县、乡三级园林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编制了通用目录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条件等,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配合福州市行政中心实行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同时积极引导群众网上申报和“榕政通”服务相结合,使所有审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进一步核查全系统政务热线清理整合工作,除保留服务量大的政务热线外,已将各类便民公开电话专线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

     (四)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认真解读并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全系统内部流程进行梳理,要求中心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心印发的《福州市园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确保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做到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公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配合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平台的对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行政许可类、人事信息类及工作信息类。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4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3686569.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受理申请0条,历年累计数量为16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中心没有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较单一,侧重点还是在服务类信息,文件类信息数量较少;二是经办人员变动频繁,业务培训未能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浮于表面,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扩大公开范围。对照新条例认真梳理调整公开目录,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2.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会议、文件、培训等形式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到位、责任落实,提高全系统信息工作人员的公开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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