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等文件要求, 由福州市园林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园林”门户网站(http://ylj.fuzhou.gov.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园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10层,邮编:350007,电话:87529386,电子信箱:yljb12346@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民动员、绿化福州”的部署要求,大树造荫、绿荫惠民,在全市内河沿线打造一批亲民、惠民、利民的串珠式公园,以“三合一”会议保障为契机,以年度目标任务、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难点为重点,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努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我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文件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重要手段,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针对公开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加强了动态信息的连报工作,便于公众全面准确的了解园林信息。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重大涉税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网上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加强沟通工作,解释疑惑,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广大市民和企业。关注社会舆论点,加强了舆情收集研判,针对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将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对公众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继续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二是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将除涉密事项外的各类清单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做到集中发布,并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进一步深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一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要求,做好了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事项的核减窗口相应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系统相应变更等相关工作,并相应调整办事指南;二是对我局保留的其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梳理后报市法制办、市审改办确认并通过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发布。继续落实审批结果公开制度,每周定期在市园林局网站公开所有行政审批报件的审批结果。四是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按季度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五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及时汇总形成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3.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我局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使用创新性的意见征集发布方式。及时发布所征集意见的反馈报告。三是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围绕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公开要求,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四是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继续配合市数字办完成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工作。五是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六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建设“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的建议提案,做到及时公开,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一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二是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认真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市园林局网站栏目公开内容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通过查看网站运维平台监测结果、人工抽查及干部职工找错等形式开展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二是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局领导带头明确开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牵头,职能处室配合将相关内容转为主动公开。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发挥园林绿化法规顾问的作用,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局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各项信息公开的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在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做到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公开,构建有领导分管、有机制主抓、有专人办理的工作格局。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整了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全局系统内部流程进行梳理,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局印发的《福州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准确、及时予以公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责任制,完善《福州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力度,新增了多处宣传栏,2017年共计投入相关经费3488元。
(六)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规范网站、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各类信息发布资源,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我市园林绿化建设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各项活动的组织力度,加强与媒体的接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第一时间广泛传播权威、准确的园林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为行政许可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外,我局还根据实际情况在新闻媒体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公开信息,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7年度新增政策解读信息4条,重点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法规等方面政策的解读工作,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园林政策法规。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照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本年度我局借助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及时受理办结群众诉求2337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2017年度受理申请1条,历年累计数量为16条。主要受理方式为信函件受理,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关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受理申请1条,已答复1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部分公开”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本年度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各处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拓展,对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到位、责任落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积极拓展公开形式。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在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立阅览处之外,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有条件时考虑在局属各单位普及电子信息屏进行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9
|
39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9
|
39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1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14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2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3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