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园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园林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园林局 时间:2016-02-04 16:1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等文件要求,由福州市园林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园林”门户网站(http://ylj.fuzhou.gov.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园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10层,邮编:350007,电话:87529386,电子信箱:yljb12346@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绿城、花城、水城”,精心打造美丽福州、文明福州、服务福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主题,以年度目标任务、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难点为重点,尤其在迎接今年青运会的筹备工作中,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我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文件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安全生产、财政审计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的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同时,推进了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园林绿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全面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办理。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园林绿化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于侵占绿地、毁坏绿地等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对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进行公开,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各项说明等方面信息,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重要手段,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针对公开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加强了动态信息的连报工作,便于公众全面准确的了解园林信息。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重大涉税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规范网站、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各类信息发布资源,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我市园林绿化建设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网上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加强沟通工作,解释疑惑,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发挥园林绿化法规顾问的作用,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局各相关处室、基层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教处、绿化处、公园处、计财处、基建处、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各项信息公开的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在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做到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公开,构建有领导分管、有机制主抓、有专人办理的工作格局。

  (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整了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全局系统内部流程进行梳理,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局印发的《福州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准确、及时予以公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责任制,完善《福州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力度,新增了书报架、阅览处,更换了党务公开宣传栏,2015年共计投入相关经费3630元。

  (七)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一是调整福州园林局网站,重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园林执法、阳光作业平台、新闻图片等栏目,及时公开我局相关信息;二是做好中国·福州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及时将信息上网公布;三是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在局公共场所设置公告栏,发布需公开的事项。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完善园林网站、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页面设计人性化、信息链接有效。加大各项活动的组织力度,加强与媒体的接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第一时间广泛传播权威、准确的园林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为行政许可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外,我局还根据实际情况在新闻媒体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公开信息,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四)加强政策信息的解读工作

  2015年度新增政策解读信息4条,重点加强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及园林绿化养护等方面政策的解读工作。解读材料要通俗易懂,并与《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政策信息同步公开,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园林政策法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的主要内容等

  2015年度受理申请1条,历年累计数量为7条。主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件受理,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福州市公园数量的公开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受理申请1条,已答复1件,无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件,无部分公开件,无不予公开件,无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本年度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情况。历年累计收费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1、公开意识及保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全局系统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意识不强,对哪些应该公开,哪些属于不应公开范围的信息界定不清,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审核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2、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

  改进措施:1、梳理公开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的相关要求,对市园林局系统政府公开信息审核流程进行梳理,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2、积极拓展公开形式。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在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立了阅览处之外,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有条件时考虑设立电子信息屏进行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2

24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2

24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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