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
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园林”门户网站(http://ylj.fuzhou.gov.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园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10层,邮编:350007,电话:87529386,电子信箱:yljb12346@163.com)。一、概述
2014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建设生态园林、文明福州、服务福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主题,以年度目标任务、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难点为重点,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机关内部流程进行梳理,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要点》和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准确、及时予以公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责任制,完善《福州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
(二)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一是建立福州园林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网上办事、阳光作业平台、新闻图片”等栏目,及时公开我局相关信息;二是做好“中国·福州”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及时将信息上网公布;三是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在局公共场所设置公告栏,发布需公开的事项。
(三)加强政策信息的解读工作。
重点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及园林绿化养护等方面政策的解读工作。解读材料要通俗易懂,并与政策信息同步公开,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园林政策。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完善园林网站、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页面设计人性化、信息链接有效。加强与媒体的接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第一时间广泛传播权威、准确的园林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为行政许可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外,我局还根据实际情况在新闻媒体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公开信息,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的主要内容等。
2014年度受理申请1条,历年累计数量为6条。主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件受理,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工作总结的公开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受理申请1条,已答复1件,无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件,无“部分公开”件,无“不予公开”件,无“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本年度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机关部分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学习不够深入,对哪些应该公开,哪些不应公开的信息界定不清,导致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2、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
改进措施: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2、积极拓展公开形式。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有条件时考虑设立查阅室和电子信息屏进行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3 |
15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3 |
15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无 |
无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6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无 |
无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6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无 |
无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无 |
无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无 |
无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无 |
无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无 |
无 |
行政复议数 |
件 |
无 |
无 |
行政诉讼数 |
件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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