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园林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3-2500-2026-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园林中心
  • 成文日期: 2026-01-15
  • 标    题: 关于报送《福州市园林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园函〔2026〕15号
  • 发布日期: 2026-01-1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报送《福州市园林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榕园函〔2026〕15号
来源:福州市园林中心 时间:2026-01-15 17:47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办《关于编制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编制了《福州市园林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专此。

  

                                                                                     福州市园林中心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园林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由福州市园林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园林”门户网站(http://ylj.fuzhou.gov.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园林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10层,邮编:350007,电话:87529386,电子信箱:yljb1234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州市园林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为指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助力绿色生态文明新福州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全年共计在“福州园林”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惠民。 本年度,市园林中心加大平台建设管理力度,依托“福州园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平台时发布政策信息,利用城市公园优势,配套运用LED显示屏、宣传栏、便民手册、现场宣传活动等载体开展政策宣讲,公开信息420余条;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普法宣传活动共计46场;通过“福州园林”门户网站更新信息152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6篇,阅读量超21万人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0篇,阅读量达41万人次。12345热线平台福州市园林中心账号共受理群众诉求2263件,部门查阅率100%,部门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90%,同比上一年度稳步提升。提高政务窗口的办理服务水平,处理行政许可办件量497件,其中接待法人办件量497件。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为邮件申请,以申请公开园林绿化图纸及苗木数据为主,经及时沟通,已完成答复,无结转下一年度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投诉举报、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确保全年所公开内容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市园林中心加大平台建设管理力度,依托“福州园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平台时发布政策信息,利用城市公园优势,配套运用LED显示屏、宣传栏、便民手册、现场宣传活动等载体开展政策宣讲,公开信息420余条;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普法宣传活动共计46场;通过“福州园林”门户网站更新信息152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6篇,阅读量超21万人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0篇,阅读量达41万人次;12345热线平台福州市园林中心账号共受理群众诉求2263件,部门查阅率100%,部门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90%,同比上一年度稳步提升;提高政务窗口的办理服务水平,处理行政许可办件量497件,其中接待法人办件量497件;接收办理人大建议22件,政协提案13件,均已按时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2025年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同时,在全系统举办办公业务培训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大日常监督、巡网力度,结合运维平台检测内容,对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直属单位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全系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654.7946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线上公开的信息内容、解读不够通俗,信息质量与实用性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政策理解深度,深入梳理信息脉络,通过“白话”化解读,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与深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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