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13-2500-2020-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园林中心
- 成文日期:2020-01-07
- 标 题: 转发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关于2020年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园〔2020〕12号
- 发布日期:2020-01-09
- 有 效 性: 有效
基层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关于2020年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榕委文明办〔2020〕1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执行情况请及时以简报形式报送中心机关总支。
特此通知。
福 州 市 园 林 中 心
2020年1月7日
榕委文明办〔2020〕1号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关于2020年持续开展
“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市直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切实发挥传统节日的涵育功能,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我市将继续沿用既有组织模式,广泛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中华传统节日为载体,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关键,紧紧抓住春节、元宵、拗九、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文化活动,增进家国情怀、提升文明素质,为建设“有福之州 幸福之城”提供道德滋养和力量源泉。
二、节日活动时间安排
1. 春 节(1月24日除夕):1月10日-1月30日
2. 元宵节(2月8日元宵):2月1日-2月8日
3. 拗九节(2月22日拗九):2月15日-2月22日
4. 清明节(4月4日清明):3月28日-4月5日
5. 端午节(6月25日端午):6月20日-6月27日
6. 七夕节(8月25日七夕):8月18日-8月25日
7. 中秋节(10月1日中秋):9月22日-10月1日
8. 重阳节(10月25日重阳):10月18日-10月25日
三、节日活动主要内容
围绕春节元宵之喜庆、拗九之感恩、清明之缅怀、端午之追忆、七夕之忠贞、中秋之团圆、重阳之敬老,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民俗文化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相结合,让传统节日成为爱国节、文化节、道德节、情感节、仁爱节、文明节。
1. 精心组织传统活动,从优秀文化汲取道德滋养。
广泛开展乡村春晚、庙会灯会、花会歌会、舞龙舞狮等传统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体现地方特色、节日风俗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结合“传承红色基因”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系列教育活动,精选古代诗词歌赋、名篇佳作、红色经典等为素材,围绕节日系列主题,精心策划形式多样的传颂经典的节日活动,吸引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接受熏陶和教育,引导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在节日活动中提升道德情操,增进家国情怀。
2. 丰富节日文化活动,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坚持因地制宜、就近就便,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惠民、为民、乐民的文化服务项目,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通过高质量文化文艺产品加以呈现,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3. 持续送温暖送关爱,树立“德者有得”价值导向。
以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为重点,在节日主场设立流动事迹展览、发放事迹宣传册,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门入户,持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送关爱慰问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4. 深化志愿服务活动,让团结友爱互助蔚然成风。
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聚焦脱贫攻坚主题,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结合,立足城乡社区村居,弘扬“邻里守望”志愿服务传统,营造与邻为善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扶弱助残、生态环保、平安综治、文明宣传、文化传播、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交通治堵、生活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活动。
5.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新时代文明家风。
充分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作用,依托节日活动平台,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以及好家风好家训宣传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人民群众崇俭戒奢、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消费、文明旅游、文明出行。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动节日活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活动策划。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文化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活动项目。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动传统节日文化活动提升水平、形成声势。
四是强化安全意识。各地、各单位节日活动的组织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节俭安全。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大节日活动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活动信息、特色经验的报送工作,相关图片文字材料要及时发送市委文明办未成处邮箱:fzwcnc@163.com和福州文明网投稿邮箱:fz_wenming@163.com。我办将择优推荐中国文明网刊发,并推荐市属新闻媒体予以深度报道。
附件:2020年“我们的节日”市级主场活动安排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2020年1月2日
附件
2020年“我们的节日”市级主场活动安排
一、市级主场活动承办地
1. 春 节:台江区、福清市
2. 元宵节:仓山区、晋安区、闽侯县、永泰县
3. 拗九节:六城区、各县(市)、高新区
4. 清明节:鼓楼区、闽清县
5. 端午节: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
6. 七夕节: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罗源县
7. 中秋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连江县
8. 重阳节:六城区、各县(市)、高新区
二、市级主场活动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承办地文明委
承办单位:承办地文明办
协办单位:承办地相关单位
三、主场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要精心策划组织市级节日主场活动,要形成规模,发挥示范作用,突出群众参与,加强道德典型、文明家庭、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民俗传承的宣传,带动城乡机关单位、企业、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而又丰富多彩的系列主题活动。各地承办的市级节日主场活动方案要在节日前15天上报市委文明办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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