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JXZ-20170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公园南园江畔闲情景区廊桥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闽江公园南园内的成品拟木面板、栏杆及座椅和型钢基础油漆、绿化、园路等园建工程 内容包括 栏杆、栈道、钢结构油漆、绿化园路等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为969409元,K=8%,发包价为90080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请于2017年12月 6 日至2017年 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4层2405)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保证金应密封在信封袋中,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给业主,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当场退回。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号望龙园内 ;邮编:350009
电话:0591-83835775 ,传真: / ;
联系人:林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4层2405,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734732,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林小姐。
监督部门:福州市园林局监察室
电话:0591-8752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