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港公园光明阁公开招租公告
时间:2024-10-29 14:46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晋安区北光明港路162号光明港公园内光明阁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0629368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年)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光明港公园光明阁

福州市晋安区北光明港路162号光明港公园内光明阁

516000

1781.6

5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公对公转账。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履约保证金:5年总中标价10%。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商业,仅限中式茶饮、预包装食品、调制饮料、简餐、轻食、本地小吃等餐饮;可配套图书、音像产品经营。

  6、计租面积说明:建筑面积为1781.6㎡,其中光明阁一层754.74㎡、光明阁二层平台868.42m2、光明阁室外空地158.44㎡。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8、竞价保证金:258,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收到首期租金后5日内移交。

  10、二层平台景观面积不少于二层总面积的1/3,门前场地可提供10个小车车位。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年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年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水电情况:招租方提供水电接口,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单独安装分电表、水表。承租方根据实际用量结合线路损耗和阶梯价格按月向招租方缴纳水电费。建筑污水管网需承租方自行接驳至市政污水管网,且符合污水排放相关规定。

  5、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为竞租5年总中标价的10%,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前足额汇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公对公转账)。履约保证金将在5年经营期满后结清租金、水费、电费等各种税费,办妥以本经营场所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税务等注销或变更手续并符合公园相关要求撤场后的10日内由招租方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方。如合同执行期间出现重大违约情况,招租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自动解除合同。若在一个年度内有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未达解约条件的,则中标人须在下一个年度初补缴缺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6、租金按竞价年中标金额实际计算,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半年支付。中标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至招租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帐),首期租金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招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后交付租赁房屋。每期租金应在前一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缴清。

  7、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书面通知的30天内撤离,超过30天未搬离予以断电、断水并按租金标准收取占用费:

  (1)承租方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或将该项目提供给承租方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它用的;

  (2)未经招租方许可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且拒不整改的;

  (3)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4)无故拖欠租金、水电费用等达30天以上的;

  (5)每个合同年度内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累计达到履约保证金总数的40%及以上,或一次性扣除30%的;

  (6)未经招租方同意无故停止经营达到15天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7)擅自违章搭建、拆改承租房屋结构及经营场所的、占用公用场地、通道、故意损坏该经营场所及周边配套设施的;

  (8)利用该经营场所进行违法活动或存在有关行政部门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的,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9)因承租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坏的;

  (10)违反其他有关约定情节严重的。

  8、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9、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认可招租方案且有能力提供所述服务,具备从事商业资质的中国企业法人。

  10、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商业,仅限中式茶饮、预包装食品、调制饮料、简餐、轻食、本地小吃等餐饮;可配套图书、音像产品经营。

  (3)提供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竞租人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名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竞租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竞租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季度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该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半年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③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竞租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竞租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竞租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竞租人),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竞租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公告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须承诺未来如果有配套经营图书音像等,在经营相关业务前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并提供相应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8)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首期租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9)其他详见租赁合同、招租方案(备注:意向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提供招租方案)。

  11、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法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竞租人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名截止时间推算):

  (1)竞租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竞租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季度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该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半年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竞租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竞租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竞租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竞租人),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⑦竞租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公告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竞租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⑧《竞租方承诺书》。

  竞租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真实、清晰、整洁,并由竞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2月9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12月9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4年12月9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12月9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2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059183928145。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4年12月10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2000(元/年),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光明港公园管理处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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