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廉政建设简报(第38期)
时间:2017-04-28 16:22

加强阳光运作 注重源头预防

  —福州市园林局重新修订“阳光工程”建设制度汇编       

     

  为加强“阳光工程”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源头预防,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近日,福州市园林局从园林工作实际出发,重新修订印发了《福州市园林局“阳光工程”建设制度汇编》。

  此次《制度汇编》的重新修订,市园林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围绕当前新形势、新变化,对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求,分清责任,清理规范,科学严谨;局各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通过对原有阳光工程建设制度和规定进行认真梳理,反复研究,对那些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工作需要或与上级新的文件规定精神相矛盾的地方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调整修改了局“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共修订完善“阳光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22项,其中新增制度规定14项。特别是根据纪委“三转一强”要求,增设由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牵头的阳光运作督查小组,并相应制定《阳光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对“阳光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督查方式、工作流程、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和规定,从而有效促进制度规定的落实。

  福州市园林局已将《制度汇编》印发给局属各基层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做到相关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加强学习,按章办事。局纪委书记约谈了5位基层单位和处室负责人,了解阳光运作执行情况。同时要求局阳光运作督查小组要不定期开展阳光运作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在全局系统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使制度建设真正规范工作、提高效率、制衡权力、防止腐败,更好地为园林绿化建设服务,为园林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工作动态:

  45日至7日,局“全民动员、绿化福州”城区绿化提升项目督查组深入5区、7县(市)项目单位,对一线考察干部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激情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为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427日下午,市园林局特邀市纪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黄昭忠同志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专门辅导授课,局系统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纪检委员等共100余名接受了教育。

     

 

     

来源: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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